3228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打好“十年禁渔”组合拳

本报讯 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施“十年禁渔”,如今已逾半年。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扎根一线保护旺苍县内水域生态环境的司法卫士,今年来共办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5件,涉及长江“十年禁渔”公益诉讼案件13件,以聚焦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防微杜渐“三位一体”开展工作,亮出检察利剑,护航“禁渔令”。

刑事公诉依法追责

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近期,该院检察干警集中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人数11人。涉案人员分别在县内的河道及数个支流天然水域内实施非法捕捞行为。

尽管非法捕鱼工具、捕获种类和数量各不相同,但当检察官询问“你是否知道禁渔规定”时,答案几乎都是肯定的。有的人觉得自己钓鱼只是追求闲情逸致,没有网鱼叉鱼,不算非法捕捞;有的人以为捕捞了一些小鱼,违法犯罪行为离自己还很远……为何长江“十年禁渔”令深入人心,非法捕捞行为却还是屡禁不止?对此,检察官王增波说:“除了必要的普法宣传外,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也是必要之举,否则人人都会觉得捕几条鱼无足轻重,从而肆意妄为,践踏司法尊严。”

公益诉讼并驾齐驱

做绿水青山“司法代理人”

对于这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院提起公诉后,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权力机关和一方绿水青山的“司法代理人”。该院检察干警拿起法律武器,保障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合法权益”,在对案件中渔获物的价值进行认定后,及时向被告人“追索赔偿”,并要求其通过投放等价鱼苗等行为进行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渔获物的价值由农业专家评估得来,除了直接损害,还要评估间接损害。有的被告人觉得捞了几公斤的野生鱼而已,却要赔偿好几千块,还找我们讨价还价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干警侯媛无奈地说,“几公斤野生鱼说起来好像不多,可要是人人都‘以恶小而为之’,对生态系统的损害就是不可估量的,禁渔没有商量的余地。”

以案释法防微杜渐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防线

近日,该院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参加,以听证形式对张某某等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查。

本次听证,不仅要解开“法结”,也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检察干警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对涉案非法捕捞损害价值认定进行介绍,随后鉴定人进行说明、听证员发表意见,最后县农业农村局对涉案渔获物作出的价值评估,认定依据适当、程序合法,予以采纳认可。在得到细致的解释后,涉案当事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愿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不再非法捕捞。

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该院不断巩固“绿色检察”品牌发展,在水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上坚持探索、不断发力,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主动寻找公益诉讼线索,办理相关案件更加追求时效性,服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和旺苍绿色生态发展大局。(唐福升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