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有人中招,路遇“街头搭讪”要当心!

如果在街上突然被陌生人搭讪,你可能深感意外,但此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整个过程可能被偷拍并制作成视频传到网上,成为偷拍者的牟利工具!

此前,天津市民小杨遇到一名男性前来搭讪,向自已索要微信,小杨礼貌拒绝后,并没有把这次搭讪放在心上,然而几天后,有人告诉她,她被搭讪的视频被人放到了网上。小杨非常气愤,因为搭讪者当时并没有告知她正在录像。最重要的是,他没有经过小杨的同意就把视频放到了公共平台。随后,小杨给该视频账号留言,要求立刻删除此视频,并向平台举报该账号。几天后,她发现该账号被平台封号。

小杨被搭讪偷拍的经历并不是个例,近期多地均有发生。记者在相关在短视频平台发现,这类搭讪内容的视频有很多,其中搭讪者均为男性,且搭讪对象以年轻女性居多,内容均为交友、要微信号。记者私信这类搭讪账号,对方表示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传授搭讪技巧,其不然,这些账号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

“一方面不尊重女性,另一方面又私传上网这种行为真的挺让人无语的。”此事被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热议。法律界人士表示,拍摄者与被拍摄者的这种交往互动,包含了被拍摄者的容貌、语言、声音及所处场所等,属于被拍摄者的社交隐私范畴,从法律意义上应该被认定为隐私权所保护的私密活动,因此偷拍视频已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如果拍摄者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并记录这种搭讪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更不用说在社交平台公开播放。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行踪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一,都是法律上所保护的自然人权利的主要内容。此外,这些拍摄者利用搭讪女性牟利,其中还涉及欺骗与隐瞒,违背了公序良俗。(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