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经查,前锋区某通信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蒋某某、黄某某2人多次以办理业务为由,利用给客户充话费、换手机卡等服务时机,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手机注册验证码在机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给他人注册网络账号,二人分别获利3443元、1356元。目前,蒋某某、黄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六十四条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要养成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避免个人隐私数据泄露。此外,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非法买卖、向他人提供或违规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都将受到法律追究。(阴文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