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5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冕宁县检察院监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发放

近日,凉山州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户籍在冕宁县的服刑人员杨某某等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造成国家基本养老金流失。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并收集证据,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发放。

调查中,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参保个人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查处理,并认真履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进一步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检查,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司法、民政、医保等部门衔接协作,进行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确认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群众的资格状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进行督办,经过对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政策宣传、沟通,督促检察建议中涉及的服刑人员退还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挽回了国家损失。同时,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县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建议在刑事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向社保部门报送法律文书,以此避免监管脱节情况的发生。(陆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