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3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彭山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黑恶势力案件474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9人,重刑率达26%。其中,撰写的周敬等15人恶势力团伙案裁判文书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首届十佳裁判文书,审理的祝波等11人恶势力团伙案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庭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院持续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努力维护一方平安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提高政治站位,吹响扫黑除恶冲锋号。该院增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分管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专司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与指导。同时,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逐项进行检查、改正。

突出精准施策,决胜执法办案攻坚战。针对涉恶案件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的情况,该院组成审理小组,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认证、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探讨,确保案件审理方向正确。同时,加强对涉恶案件的审判节点把控,实施挂图作战、精细推进,大幅缩短审判周期。在审理祝波等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过程中,合议庭充分释法说理,11名被告人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进溯源治理,打好长治久安持久战。该院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案件定罪量刑是否适当、有无漏罪漏犯、有无“保护伞”等问题予以检查,共向区扫黑办移送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或渎职线索34条,其中4条已成案;强化“打财断血”机制,准确把握涉黑恶犯罪案财产情形,明确追缴、没收财产范围及证据标准,实现分类甄别、准确判罚,同时,刑庭与执行局实行快审快判快执精准对接,确保“黑财清底”。截至目前,已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共计30.4万元。

强化宣传引导,守好思想舆论防火线。该院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发布扫黑除恶政策、法律和审判动态,做到案例曝光与以案说法相结合,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成效。在审理以任飞宇为首的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邀请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被告人家属100余人旁听庭审,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实时直播,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余若微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