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1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成都市构建家事纠纷全链条预防化解机制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家事纠纷全链条预防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提出在前端加强诉源治理、在中端激活解纷资源、在后端完善特色制度,以源头预防为先,以多元调解为主,以防范家事纠纷激化引发刑案为重点,建立家事纠纷全链条预防化解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深化智慧解纷四方面建立保障机制。

此次多部门共同签署《实施意见》,标志着成都在家事纠纷领域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家事纠纷全域全链条全过程预防和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工作优势,促进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在前端,通过婚姻家事重要节点开展专门法治教育,营造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社会环境;在中端,激活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公益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重要资源,在各纠纷发生端口及时介入、有效化解;在后端,完善家事纠纷化解特色制度,优化家事调查员、心理干预、回访帮扶等程序设置,实质化解家事纠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引领、推动与保障作用,深入构建家事纠纷全链条预防化解机制,形成家事纠纷多元共治、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联动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民政局婚姻登记、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妇联联系服务妇女职能的工作优势,打造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相协调的家事纠纷综合预防化解体系,合力推动家事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创新改革,深化婚姻家事纠纷领域诉源治理。(张子纯 臧静秋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