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运用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审+快调”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38名农民工追讨经济补偿金的案件,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原告张某清、邬某英等38人,自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一直受雇于彭山区某建筑建材公司,从事砖厂护坯工作,但期间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今年2月,该公司停产,双方因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协商无果,38名员工遂来院起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1月12日,该院立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向被告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并积极组织双方协调。11月25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张某清、邬某英等38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共计15.8万元。
下一步,彭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好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精”审理促质效、以“优”服务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黄蓉蓉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