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6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东坡区太和司法所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讯 近年来,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采取多项举措在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坚持主动作为,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吹响“冲锋号”。该所自觉响应党的号召,通过学习、思考、实践,不断提升司法所干部的政治信仰、职业素养和为民宗旨。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所干部共参加集中学习53次,开展个人自学110余次,撰写学习笔记163篇,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筑牢忠诚警魂。二是认真开展业务研习,学习《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总结归纳调解工作经验方法,不断为工作开展打牢理论基础。三是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所干部共到村(社区)协调处理纠纷11次,联系看望慰问困难群众15名,提供帮扶资金1万余元。

聚焦主业主责,打造“样板间”。该所坚持精益求精,高标准推进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一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太和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5个村(社区)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落实一名法律顾问并入驻村级微信群,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普法,共开展普法活动10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43件次。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落实化解工作台账,将大量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村(社区),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调解矛盾纠纷164件、调成159件。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激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参与感,累计为管教对象开展心理疏导15余人次。

服务中心大局,当好“智囊团”。该所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资源优势,积极为全镇发展建言献策。一是会同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共同参与各类信访维稳行动11次,化解重点信访案件29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二是积极为镇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意见3条,依法妥善处置田某拆迁赔偿事件、夏某与太和三江村委会鱼塘承包纠纷等。三是指导村(社区)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广场,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同时协助元宝村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吴卫国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