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0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眉山市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 近日,眉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启明率市立法调研组到东坡区白马镇龚村、崇仁镇工农村开展了《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中,调研组就“村容村貌提升”“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乡风文明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六大行动”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乡镇负责人对于相关工作的情况介绍,收集了东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秀经验及做法,了解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天还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游方全就全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六大行动”牵头部门、区人大代表、一线工作人员等就人居环境整治立法畅所欲言。李启明强调了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东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了“组织领导得力、政策体系完善、资金有保障、乡村振兴有规划、推进快效果好”的肯定。他指出,东坡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对条例立法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与会同志提供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徐文才 胡仕兵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