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 期 / 第6版:法制农村
江阳区
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助农成功讨薪



本报讯 “如果不是白马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调解,我们拖欠了10年的工资一分钱也拿不回来。”近日,对于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白马村、来龙山村的先清文等16名村民来说,喜悦之情无以言表。原来,通过白马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调解,先清文等16人成功拿回了自己被拖欠10年的工资。

据了解,20093月,泸州弥陀页岩砖厂法人曾崇贵,将该厂转让给韦汉贵后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倒闭后韦汉贵随即失联,但其还拖欠王清文等16人工资46682.5元。

多年来,面对讨薪无果,先清文等16人于20153月一纸诉状将砖厂法人曾崇贵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因韦汉贵是转包砖厂属第三人,尚欠先清文等16人的工资由法定代表人曾崇贵负连带赔偿责任,由曾崇贵支付。但由于曾崇贵根本无力支付,先清文等16人一直未拿回自己的工资。

今年412日,先文清等16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白马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向他们求助。最终,通过该工作室的多次调解,经协议由曾崇贵按原欠款46682.5元的65%的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王清文等16人共计30343.6元;余下35%的金额与曾崇贵再无任何关系。至于曾崇贵支付的工资,由他自己找韦汉贵补偿。此至,一起拖农民工10年工资的矛盾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李汉青 本报通讯员 周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