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6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彭山区 扩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

    本报讯 “法官,我来履行义务了,请把我从电影院影前播的失信名单里撤销吧!”近日,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周某主动来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据了解,2016130,被执行人周某与申请人骆某发生交通事故,骆某诉至法院,经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周某应当支付骆某10000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201814,骆某向彭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当即向周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但周某拒绝签收,鉴于周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通过彭山希望城电影院进行影前播放曝光。

    据介绍,彭山区人民法院自接受该项任务以来,举全院之力做好执行工作,创新使用各种强制措施,与各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工作,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令其无处可藏。

(陈平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