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2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公职人员“主动”退还报销款为哪般?

“居然有人主动退款,金额还不小,六千多元呢!”日前,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孝兰和成员魏力在开展常态监督检查中,该区路政管理大队的一张缴款单据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有人主动退出6460元报销费用。

为什么要退款,后面的原因是什么?陈孝兰发现,退款单上并未详细说明退款缘由,于是检查组找到退款人——纳溪区路政管理大队会计杨翕婷,现场一探究竟。

杨翕婷解释:今年3月,单位安排她到广东省珠海市参加一个研讨会,回来后按规定报销了会议费和差旅费,“过后单位负责人说我不符合参会条件,文件要求参会对象是单位负责人,我担心以后被查出来不合规,就主动退还了报销的全部费用6460元。”

“杨翕婷在319日~22日到珠海参加了全国公路法律与路政管理研讨会,过后是自愿主动退款。”随后,检查组通过查阅报销单据,同时找到路政管理大队负责人苏晋了解情况,苏晋所说同杨翕婷基本一致。

“就算不符合参会要求,人员也是单位安排的,为什么杨翕婷会自愿退还已报销的会议费用?是不是在说谎?”出于职业敏感,魏力对杨翕婷自愿退款的动机产生了疑问,这事肯定没那么简单。

“珠海作为海滨城市,是全国旅游胜地,杨翕婷会不会趁机出去旅游了,报了不该报的费用才退的?”陈孝兰大胆猜测。

“珠海离澳门、香港都不远,杨翕婷会不会在外出参会期间违规出境了?”经陈孝兰提醒,魏力回忆起前不久开展的证照清理专项整治中,公安部门反馈的监察对象出入境信息中有区路政管理大队干部职工出入境的情况。

于是,检查组复印了报销和缴款单据,并调出监察对象出入境数据,与杨翕婷参会的日程情况进行比对。比对数据显示,319日,杨翕婷从珠海通过珠港澳大桥出境到了香港;320日,她又原路返回,而期间正是参会时间。“当两组信息相互印证时,杨翕婷在珠海参会期间出境香港的真相,也浮出了水面。”陈孝兰说。

原来,利用参加研讨会的机会公款出境旅游,杨翕婷早有规划。“知道自己被派到珠海参会后,她就开始策划行程。香港离珠海很近,再加上她有个同学在香港,这次研讨会就是老同学叙旧并顺便旅游的好机会。”魏力介绍,319日到珠海报到当天,杨翕婷就私自改变公务行程,从珠海出境到香港旅游,20日晚上才从香港返回珠海,参加了21日至22日的研讨会。

开会返程后,杨翕婷报销了差旅等费用。之后不久,得知纪检监察组要对区路政管理大队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常态检查时,便担心自己公款旅游的行为被查出来。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主动退出报销的所有费用。在她看来,这样就能避免被查。

“作为一名党员,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党纪法规,纪律意识淡薄,我愿意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以后我要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一定引以为戒,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回想起自己公款出境旅游的行为,杨翕婷后悔不已。

925,因借机公款旅游和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私自出境,杨翕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在珠海参训期间合规报销费用5690元予以返还,违规报销的770元予以收缴。

因外出报备和出国出境审批等制度执行把关不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纳溪区交通局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刘明、经办人陈利富进行批评教育,对区路政管理大队负责人苏晋进行约谈提醒。

近年来,纳溪区纪委监委整合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力量,通过“点球式”“清单式”“闭环式”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检查的“鹰眼”作用。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制发《监察意见书》3份、《纪律检查意见书》13份,督促解决问题近30个;制发监督检查任务清单11份,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68项;已对42个已开展监督检查内容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3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贺元 本报通讯员 刘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