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继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保地位不断提升,执法权力日益增大,专项项目资金不断增多,生态环境部门已成为腐败滋生的不可忽视领域。笔者认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创新制度建设,筑牢防线,守着底线,不碰红线,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的有效武器。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廉政学习时间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中央和地方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文件,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要坚持以案施教,着重以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做到警钟长鸣。要邀请纪监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本单位上廉政教育专题讲座,邀请优秀共产党员作先进事迹报告,促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创新制约机制
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生态环境部门拥有行政审批、环境执法、项目资金使用等权力,这也是生态环境部门产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务必要制定有效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筑牢防范腐败的“防火墙”。
在行政审批方面,要科学规范环评审批的内部程序,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委员会,所有环评项目一律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审批,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解决把关不严、越权审批、未批先建问题。
在环境执法方面,对排污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程序,依法发出处罚告知书,履行笔录、听证、处罚决定等程序,行政处罚必须经本单位案审委员会审议,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搞权钱交易。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近年来,国家对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设、能力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增大,面对这一新情况,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与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制定项目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审计部门、纪监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
因此,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建立上下级督查体系、纵横监督体系、内部监督体系;2~3年定期进行轮岗,预防长期在重要岗位上滋生腐败。
守牢廉政底线
争做廉洁自律表率
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地反对形式主式、官僚主义。单位“一把手”要身先士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广大干部要处理好“亲”与“清”的关系,决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现金,决不参与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要时时刻刻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努力把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打造成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在推进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应实行“四个监督”。一是将建设项目审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程序公开上墙、在线公开,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监督。二是单位设置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相关单位人员为本单位廉政监督员,接受廉政监督。四是本单位重大决策、重大工作任务、中层干部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应邀请当地纪委监委同志参加审定,接受纪监部门监督。(作者单位: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