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4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案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秩序。

据了解,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南江某拍卖公司签订了《矿业权委托拍卖合同》,约定将南江县境内的矿业权委托某拍卖公司进行拍卖。2019年10月,南江某建材公司先后向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递交了《南江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两份,同时与南江某拍卖公司签订了《竞买协议书》及《佣金承诺书》,约定了成交后的佣金。2019年,南江某建材公司公开竞买了太阳包石灰岩、虎家沟石灰岩的采矿权,后因南江某建材公司未支付佣金,拍卖公司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南江某建材公司应向南江某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判决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但建材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拍卖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南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案件监督,考虑到南江某建材公司系民营企业,并且受疫情影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形,南江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检察院商议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协商处理,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经法检两院积极努力,最终案件顺利执结,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何龙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