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北辰派出所快速处理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月28日,该局民警在对辖区茶坊检查时,发现渠江北路的一家“茶楼”曾多次劝说其经营者停止经营,但仍在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局依法对该“茶楼”负责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悉,1月26日,广安市颁布《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以及《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禁止各种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市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影院、网吧、酒吧、茶馆(楼)、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经营。通知下发后,各派出所、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组建了联合执法队,每天24小时对辖区所有公共场所开展覆盖式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莫小宇 邓芦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