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2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四川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让“废电池”变“城市矿产”

● 动力电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

● 废旧动力电池:在研发、生产、检测、装车、贮存、运输、使用、维修、车辆报废、梯次利用等过程中报废的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动力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等。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和多层次、多用途利用的活动。


回收场景。  AI制图

本报讯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攀升,2024年底已达140.2万辆,同比增长56.4%,预计未来2~3年我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据测算,“退役”电池回收利用,可满足每年24%的锂、31.2%的钴、16.8%的镍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镍、锂、钴等贵金属对外依存度高的问题。为提升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环保水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目标,重点解决我省回收利用体系谁来建、怎么建、怎么规范运行等问题,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了区域中心(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满足相关条件,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功能的回收利用综合体)功能定义、规划布局、建设流程和运行管理机制以及回收利用总体要求、经营责任划分。其中,区域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层面统一规划布局、区域内主承载地与协同发展地共同推进、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或联合体)牵头具体实施的思路进行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部分,突出区域中心在回收利用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支持整合区域内废旧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同时,聚焦从废旧动力电池产生“起点”到综合利用“终点”,明确报废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个环节运行规范。

《办法》根据连续两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调研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等,广泛听取国家和省级专家、科研院所和回收利用企业诉求及建议,聚焦源头管控,解决退役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导致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问题。围绕废旧动力电池产生的三个主要途径,明确要求报废动力电池必须交售给回收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一方面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进入正规利用途径,另一方面解决现有回收利用企业“吃不饱”的问题。同时,通过建设区域中心,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就近回收利用,降低跨区域转运道路安全环保风险,打击“小作坊”“黑市”,打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环保示范区。

《方法》聚焦过程控制,解决了准入门槛不高、回收利用不规范的问题。从废旧动力电池“起点”到综合利用“终点”全生命周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个环节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特别是创新提出实施省级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方法》聚焦责任延伸,解决了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各个主体落实回收责任的问题。一方面,《办法》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生产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另一方面,规定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应按国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服务网点,要求区域中心应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构建与废旧动力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

同时,《办法》中提到废旧动力电池确需跨省转移利用的,应依法向生态环境厅办理备案手续。(黄梅兰)

废旧动力电池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手续办理

办理流程: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综合窗口线下办理,也可全程网办,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按提示选项申请办理。申请人还可以到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和四川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咨询有关跨省转移利用的业务。

提交材料:固体废物接受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接受人提供的利用固体废物的环评相关内容,防止固体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移出人与接受人签订委托协议、意向或者合同。

办理周期: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该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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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迎来“退役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自2016年起,乘用车制造商需为电池等核心部件提供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如今,伴随“8年之约”陆续到期,大量动力电池将陆续过保,面临退役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140万辆,动力电池装车量全球居首,随着时间推移,将有越来越多的动力电池开始步入退役周期。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将达到104万吨,而到2030年,这一数字或达到350万吨。

通常情况下,当电池容量衰减至80%以下,不能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时,就需要对其进行回收。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发布的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率不足25%。

当前,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商业模式呈现多样化态势,包括第三方回收模式、电池生产商回收模式、整车企业主导的联盟回收模式以及梯次利用商业模式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实际市场中,有大量“白名单”之外的“小作坊”活跃在动力电池回收市场。

相关调查发现,部分“小作坊”在回收动力电池后,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拆解,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因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退役动力电池性质特殊,一方面属于危险品,含有锂、钴、镍等多种金属和化学物质,若操作不规范和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又具备良好的梯次利用价值和再生资源价值。一些退役动力电池虽然无法继续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但经过检测和修复后,可应用于储能系统、低速电动车等领域,实现梯次利用。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再生利用,既是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环保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缓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上游资源对外依存度高的有效途径。

面对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存在的问题,2024年1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并明确强化了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责任。2025年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围绕全链条管理,以数字化技术、法治化建设、标准化引领等手段破解行业难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绿色闭环”,就像给动力电池安装了“数字身份证”,通过这个唯一的“数字身份证”,有效管理电池的来源、去向以及使用情况。

(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