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已拉开帷幕,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法律也受到了高度关注。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这“一法一规则”因为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素有人大制度“基本法”之称。具体来看,全国人大组织法颁布施行于1982年,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分别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和代表的职权职责等,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原则性、方向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颁布施行于1989年,主要规定的是全国人大工作和议事程序,比如大会什么时候开,议案怎么提出和审议,怎样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预算等。
“一法一规则”为何要修改?简而言之,两部法律运行30余年来,现实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当下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已经由1982年的6个增加为10个,且“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等名称已发生改变,需要法律进行更新;监察体制改革后,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的内容亦需加入法律当中。而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当下法律都习惯设“总则”,但像全国人大组织法制定较早,尚未有这一立法习惯。此次修改拟将按照当下惯例,在全国人大组织法中特设“总则”一章。
两部法律如何修改?除了依照上述需求进行更新外,两部法律的修正草案也显示出几个特别之处。
一是更突显人民民主。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将“全过程民主”写入其中,包括“坚持全过程民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二是更讲求高效。适当总结去年疫情防控下“精华版”人代会的经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对人代会举行提出一个原则性要求: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同时,精简法律案审议程序。三是更为“绿色”。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首次明确了会议文件的电子形式,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
从修正草案来看,此次修改让“一法一规则”将以更好适应形势的新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将为运行60余年的中国根本政治制度注入更多“年轻因子”。(梁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