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巨额财产诈骗案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巨额财产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石某退赔被害人刘某100万余元。

经查明,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石某虚构身份骗取刘某100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酒吧消费等。2023年12月27日,石某被南江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魏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