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国资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我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将开发设立超过5300个科研助理岗位,持续培养建设一支对科研感兴趣、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流动顺畅的科研服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为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我省将强化对科研助理的支持保障。一是建立常态化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机制,主要通过省级科技计划等项目承担单位、各类省级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科研助理岗位。二是强化科研助理经费保障,各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括结余资金)均可用于保障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三是强化科研助理就业服务保障,要求单位应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科研助理经历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四是强化科研助理户口和档案管理,科研助理的户口可存放在聘用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可存放在聘用单位。五是建立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升级审核和考核、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审核和考核、对市(州)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等,都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本报记者 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