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央、四川省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做好疫情期间农民合作社稳生产、稳流通、稳销售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新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600家……3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0年全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将从七个方面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站长刘志跃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10.3万家,省级示范社2400个、国家级示范社483个。当前,全省农民合作社呈现数量多、覆盖面广等特点,产业类别涵盖川粮油、川果、川菜、川猪等10大“川字号”特色产业,正实现从“量增”到“质升”的飞跃。
《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农领办〔2020〕5号)等系列文件,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一要指导合作社做好疫情期间稳产保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要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宜宾市叙州区等5个国家级试点单位按要求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总结试点经验,今年再新增30个省级试点县。召开全省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三要新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600家。适时修订《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组织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要积极推动联合与合作。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信用良好、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五要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项目资金向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市、区)进行倾斜。六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强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辅导员的培训。引导和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章程制度,不断增强服务带动能力。继续深化与中邮四川分公司、中化四川分公司的合作,丰富合作内容,拓展合作企业范围,提升农民合作社市场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七要在平原、丘陵、山区分别选择1~2个市(州)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工作要点》还就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将结合我省实际,选择3个不同类型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为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相关配套政策奠定基础。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完成成员身份确认,有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股权量化工作等。(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