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8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华蓥市首例偷越国(边)境案宣判

本报讯 近日,华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庆华派出所侦办的罗某等4人偷越国境案在华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了解,2020年7月,罗某、陈某以境外高薪收入工作邀约罗某浩、郭某豪到境外参与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当月,4人在云南省瑞丽市非法翻越国境进入缅甸境内,后又非法进入泰国境内。2021年2月,4人因无有效入境证件及签证被泰国警方查获,并于2月20日被遣返回国。

法庭认为,罗某、陈某、罗某浩、郭某豪4人结伙偷越国境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4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最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零四个月;罗某浩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郭某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并处罗某、陈某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罗某浩、郭某豪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陈绍勇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