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7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南江县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改革显成效

本报讯 2020年,巴中市南江县被四川省民政厅确定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县,成为全省首批、全市唯一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并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

明确“三个主体”,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一是明确领导主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明确牵头主体,先后制发了《南江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办理流程、职责分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三是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乡镇联村领导和驻村工作力量全面参与的工作和责任机制,落实专班专人专岗专责,健全服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

坚持“三个原则”,确保改革实施到位。坚持“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原则,做到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评定标准不变,既要做到应保尽保、因户施保,又要做到对象精准,杜绝错保错评,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坚持“注重实效、精简优化”原则,坚持“放管服”结合,乡镇审核审批“一步走”,做到下放职能、精简手续,规定原享受救助对象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变化不大的,不再收取享受对象相关申请资料,对原享受低保有变化的家庭,只收取变动资料。同时,新增对象申请资料从20余样缩减到必要资料3样,审批时限从54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实际”原则,对全县所有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纪委和群众监管。同时,将60岁以上老人单独居住生活1年以上,其子女未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长期居住生活乡外购买或租房居住生活1年以上的人员规定为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抓好“三个建设”,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抓好信息比对建设,为避免城乡低保出现骗保、错保等现象,南江县民政局积极加强与财政局、卫健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基本实现内部数据共享,有效加强了数据比对工作;抓好救助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监管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制度,起草南江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综合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救助系统建设,为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配备高拍仪和第二代身份证识别器等自动化数据采集设备,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并将全县救助数据迁移到“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中,按月生成发放台账,实现省救助系统直接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推送数据,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本报记者 杨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