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7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预付式消费“四注意”

预付式消费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然而,随着预付式消费覆盖领域越来越广,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商家“卷款跑路”“套路营销”等。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记者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注意以下4点:

谨慎选择商家。由于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因信息不透明而处于劣势地位,在资金安全、服务质量、合同内容等方面都存在风险隐患。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要谨慎选择商家、理性消费,认清自身实际需要,尽量避免较大数额的充值办卡,单次充值不宜过多,且不要轻信各种优惠活动。同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经营者。

认真审阅合同。预付式消费应与商家签订正式合同,以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合同可随时调取查看。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如有发现要敢于说“不”。

保留消费凭证。办理预付卡后,消费者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的记录,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每次消费后都要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变动情况。除此之外,消费者在付款时要使用商户专用收款码,拒绝私下转账。

提升维权意识。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或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此外,消费者在平时消费时也要留心观察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如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报记者 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