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1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警惕“刷单赚钱”陷阱

近年来,互联网上许多“刷单兼职”平台宣称“手机兼职赚钱,在家就能挣钱”“不限时间地点”,看起来极具诱惑,而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背后,往往是诈骗犯罪的陷阱。

法官提示,刷单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很多不法分子层层设下圈套,瞄准的其实是“刷单手”兜里的钱。其通常手段都是利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方式骗取垫资款,也就是所谓收取本金或押金类诈骗。在一些刷单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以在某些APP帮助刷单挣钱需要垫付本金或加盟刷单团队需要收取会费为由,要求被害人向其银行账户内汇款,在收到钱款后随即删除被害人联系方式并消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孙文介绍说,在法院审理的“刷单”诈骗案件中,常见作案手段还包括扫描二维码支付型诈骗。被害人一旦扫码并输入支付密码,就会被划走钱款,之后对方又会以订单异常、操作失误等理由,要求被害人配合按照步骤申请退款,再次出示二维码扫走被害人钱款。

“这些案例共同点是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信任,通常会先给被害人一点‘甜头’,在第一单完成后正常给付酬金,让被害人以为轻轻松松就能有利可图,于是放下戒备进入对方圈套。”孙文说。另外,刷单诈骗类犯罪往往以公司名义实施,行为人有专门的套路和话术,对象大多针对在校大学生、家庭主妇等,主要利用这一群体刷单赚钱心理迫切、防范意识差的特点。而且,此类犯罪大多通过电信、网络实施,隐蔽性强,侦破难度较大。

温馨提示:面对诈骗团伙五花八门、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法,广大群众要抵制诱惑,不贪小利。遇到陌生二维码或不明网址、链接,绝不轻易打开,谨慎对待一切财产支付请求。同时,当对方宣称的收入与劳动付出不对等时,必须保持警惕。如遇诈骗圈套,应保留交易支付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