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下两法庭审结一起因近亲结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卢某系表兄妹。2020年3月,双方在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告知其表亲关系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经法院干警调查核实,张某与卢某确系表兄妹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结合该案证据材料,下两法庭依法判决原告张某与被告卢某婚姻无效。(曾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