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省法院获悉,为深化川渝两地环境司法协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省法院和重庆高院签署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定了四大原则和七项协作,包括建立环资审判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两地环资案件的跨域立案、协作审判等。
《协议》提出,要坚持系统保护原则、协同高效原则、共建共享原则、依法协作原则,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机制、推动建立川渝两地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共同打造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联合宣传和培训工作机制。
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平台方面,两地法院将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建立两地环境资源案件移送、审执事务协助的电子化信息平台,破除两地环境资源审判信息的交流壁垒,确保两地司法协作的高效便捷。此外,川渝两地法院还将制定共享的环境资源技术专家库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员名册,聘请相关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或进行技术咨询。
与此同时,两地法院将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推进环境资源跨域立案工作。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以最严厉的法律手段打击跨区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斩断非法交易链条;研讨多发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适时出台川渝地区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案件定罪量刑参考意见,共同促进川渝两地的裁判标准统一和量刑规范化;对跨区域的群体性环境民事侵权和刑事案件通过协商依法共同指定管辖,统一立案审理。《协议》还确定了跨区域环资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研讨机制,协调联动相关行政部门的多元共治体系,推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建立,加强环资审判宣传和培训等。(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