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3 期 / 第1版:要闻
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4000万 领军人才每年最高享受15万个税补贴
成都高新区加快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514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获悉,成都高新区近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支持提升金融产业能级、聚集金融高层次人才、构建金融生态圈,打造国家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

《政策》具体内容共39条,包括针对新引进金融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对高能级500强金融机构和顶尖股权投资机构“首店”入驻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金融机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率超过15%的税额部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5万元;对国家级金融科技研究机构最高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等。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从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加快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优化金融产业生态圈三个方面,力促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提出,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对省级分支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在成都高新区设立成都首个机构的高能级500强金融机构和顶尖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投资成都高新区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政策》提出,对新引进的法人型金融科技企业,符合条件的分三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金融科技企业年度净利润首次达到100万元、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纳入成都高新区统计库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的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研究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人才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加快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政策》明确,对成都高新区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及省级分支机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率超过15%的税额部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15万元;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执业资格证书的金融从业人员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圈,《政策》还支持依法设立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专业协会、行业联盟,对经认定的相关组织给予落户奖励和房租补贴;支持成都高新区金融业业界共治理事会开展各项活动,给予理事会执行机构最高40万元补贴;支持在成都高新区举办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金融活动。此外,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其他融资,按照融资金额给予梯度奖励。(本报记者 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