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4 期 / 第5版:科教兴川
旺苍县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本报讯 2020年,广元市旺苍县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改进和完善督导评估体系。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对全县民办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执行“日巡周查月报”制度,不定期的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园(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旺苍县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共评选出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3人。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开展疫情防控培训会及卫生员专项培训会等10余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全县47所民办幼儿园配备卫生副校长,督促全县29所培训机构聘请卫生副校长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对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开学工作严格把关,民办幼儿园由复课评估组指导认定,培训机构由县教体局和卫建部门派专人指导认定。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防控化解办学风险。开展规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治理及无证无照机构专项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进行一站式培训,要求其建立专户,保留最低余额,为参培学生购买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保险。

扎实开展年检工作,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分组对全县77所民办教育机构开展2019年度考核及年检工作,对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分考核,共计22所机构被评为优秀单位。(唐福升 胡兴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