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2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加力支持“更新换新” 四川“22条”来了

8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我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3个方面22条措施,涵盖“两新”领域的中央和省级政策、存量和增量政策,并对每一条政策都明确了实施期限。会上,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用四个“尽量”概括《措施》的特点:尽量方便大众了解政策和基层操作实施、尽量满足大众多样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尽量确保大众享受红利和减轻基层负担、尽量指导大众申报政策和加快政策兑现。

激励众多领域实施设备更新

此次出台的《措施》,拿出更多真金白银,支持各个领域实施设备更新。

其中,在工业领域,到2027年底,每年安排30亿元,对工业领域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予以支持。还将每年择优选取10个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分别给予3000万元奖励,围绕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整体实施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在交通领域,针对船舶、货车、公交车,进一步精准有效地给予资金支持。如,对新购置新能源渡船并同步加装岸电设施的,按照一二类渡口225万元/套、三四类渡口175万元/套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在农业领域,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干机、植保无人机、碾米机等15类农机实行报废更新定额补贴。

在建筑领域,择优遴选3个地级市、7个县(市),分三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亿元、0.9亿元补贴,由市县统筹用于支持地下管网更新改造、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重点方向。

此外,《措施》还针对教育、文旅、医疗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并提出将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优化“技改贷”、设立“设备更新贷”等。

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

《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力度。

比如,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心的家电和家居家装,《措施》提出,今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床、床垫、沙发、茶桌茶几、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装修材料等12类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产品,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垃圾处理器、音响(箱)、智能门锁、智能沙发、智能床等9类智能家居产品,护理床、紧急呼叫器、智能床垫、智能监控摄像头、轮椅(助行器)、助听器等6类适老化改造产品,按不超过30%的优惠比例,面向消费者分批分类分档发放消费券。

优化地方补贴资金分担比例

《措施》还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其中,在资金平衡方面,对落实国家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措施,需要省级及以下按5%比例配套安排的资金,由省与市(州)按95∶5比例分担。

《措施》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政策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预算、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三保”,不得通过举债筹集配套资金等,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措施》特别强调,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据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