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实不符合补助款领取的条件,有了纪委的监督,大家都觉得公平了。”日前,听说杨某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清退了,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龙华村的一些群众纷纷感慨。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亲人谋取危房改造补助款,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目前,涉事的县、街道、村“三级”干部均受到相应的处分。
该问题线索的取得,得益于泸州市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过程中创新推出的“五个三”工作法。该县纪委在“精准巡访”期间,发现了该问题。
“你们是县纪委吗?我有个问题想反映……”2017年5月17日,泸县纪委精准巡访组走村串户到龙华村时,一名老人主动走出来想反映问题。
看着老人有些迟疑,纪检干部姜勇连忙说:“是啊,您放心,有问题您大胆反映,我们纪委是有规定的,肯定会为您保密。”老人听后,像吃了颗“定心丸”,便将问题线索娓娓道来。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7月,泸县玉蟾街道(原福集镇)村镇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卢某的公公杨某,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被纳入危房改造范畴,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
“如果这个线索属实,可能会涉及到县、镇和村‘三级’干部,我们一定要谨慎,先取证,再找当事人……”姜勇带着问题线索回到办公室后,会同纪检室同事对该线索进行研判,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随后,调查组来到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取了近几年来福集镇危房改造户名单、审批资料以及当年危房改造的政策文件等,一一核查。
经调查,2014年9月,龙华村共有4户群众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其中2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为低保户,该3户均符合政策条件。但杨某育有一子三女,其儿子杨某某为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儿媳卢某为福集镇村镇建设中心工作人员,均系财政供养人员,故不符合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此外,为夯实证据链,调查组分别对福集镇、村相关干部开展谈话,发现卢某、杨超确实涉嫌优亲厚友问题。至此,案情基本清晰,调查组当即对卢某、杨某某开展谈话。
“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为你公公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并领取了1万元的补助款,可有此事?”调查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卢某。
“没,没……你,你们怎么知道的?”卢某惊慌地说。
“通过前期调查取证,有充分证据证明你和你丈夫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你是否承认?”调查组工作人员再次追问。
“是的,当初想到村上有指标,不用白不用,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啊。”卢某迟疑了一会儿,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调查组全部交代了。
“为了1万元,这么多人被处分,是我纪律意识淡薄,我真心悔改,接受组织处分。”谈话中,杨某某对自己违规违纪问题也做了深刻的检讨。
“这个案件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严重侵害干群关系,削弱政府公信力,必须严肃查处,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泸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喻斌在讨论处分决定时严肃地说。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泸州市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在治蝇贪、聚民心、固根基过程中,创新实施“五个三”工作法。一是抓好巡访重点、实地走访和定向延伸“三个环节”,开展精准巡访,深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二是用好违纪线索提级查办、交叉查办和蹲点查办“三个查办”,加强纪律审查,严惩敢动扶贫“奶酪者”;三是搞好干部集体性谈话、针对性约谈和违纪干部谈话“三个谈话”,引导干部直面问题;四是开好案情通报会、现场清退会和整改反馈会“三个会议”,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五是建好源头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机制”,推进长效治理,筑牢廉洁防火墙。
截至目前,该市共收集问题线索1309条,立案848件,处分822人,挽回经济损失2692余万元,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吴威 本报通讯员 刘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