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0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明年10月底前 四川将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清产核资、确权到户、股份合作……将原本沉睡的资产唤醒,实现资源变资本、寸土变寸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115日,笔者从四川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四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将于2021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四川改革进展如何?

阶段性成效显著

据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廖蔚介绍,2017年,四川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前三批国家试点单位(含广元、巴中、遂宁三个整市、共涉及29个县级单位)已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并接受国家试点评估,第四批试点单位于今年10月完成试点任务,正在总结阶段。

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2017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清产核资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清产核资验收办法、股权证示范文本等改革配套文件。在财政支持方面,我省已明确从2019年到2022年,每年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村进行扶持。其中20192020年,已对2584个村,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进行重点扶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目前,全省已有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摸清了“家底”,完成了资产清理、权属确认和数据上报;15029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改革,确认成员4027万人;33822个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登记赋码,明确了市场主体身份,量化集体资产845.4亿元。

下一步如何安排?

持续加大推进力度

接下来,我省将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省于明年10月底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3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包含成都、德阳、绵阳、遂宁、广元、眉山、巴中7个整市和这7个市以外的25个县(市、区)。对于这83个已经完成改革的地方,省级层面将指导各地巩固完善三年清产核资成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探索改革成果应用,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改革效能,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

另外,目前国家层面正在起草集体经济组织法,拟于明年出台。而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均提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今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已赴成都、宜宾、巴中、南充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对前期报送省法制办的《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已正式上报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下一步,将按照省人大和司法厅立法规划和要求,继续开展相关调研,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进程。(刘佳 赵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