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2 期 / 第1版:要闻
四川将建设中医药创新高地

● 实施中医传统理论和诊疗技术创新工程

● 实施中药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 实施中医药科技能力创新工程

● 实施中医药科技合作创新工程

本报讯 为更好发挥科技对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医药创新工程建设中医药创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四川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新时代中医药强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川派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取得显著进展,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中医药防控能力大幅提升,突破一批中医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开发一批创新中药产品,培育一批中药大品种和大健康产品,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创新平台,引育一批中医药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科技引领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能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全国一流的中医药创新高地。

《意见》围绕中医和中药传承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交流合作,提出将实施4大创新工程共15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中医传统理论和诊疗技术创新工程。聚焦川派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开展中医防治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循证、防治临床研究,推进川派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手段创新发展,加强康复与治未病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从中医理论到临床实践,从诊断治疗到康复预防的全过程创新。

二是实施中药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创新工程。发挥四川中药资源丰富的特色优势,推进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开展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创新中药研制,开发川药大健康产品及衍生品,为全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科技支撑。

三是实施中医药科技能力创新工程。集聚统筹中医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建设医教研一体化中医创新平台和产研用协同中药创新平台,依托各类人才计划支撑,引育中医药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持续优化中医药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高成果转化效能。

四是实施中医药科技合作创新工程。推动川渝地区中医药协同创新,落实四川-澳门、四川-香港中医药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加强与毗邻省区合作,共同推进民族医药开发。加强中医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本报记者 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