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我省交通运输领域院厅联动协作机制确立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交通运输领域院厅联席会,四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省交通运输领域院厅联动协作机制的正式确立,为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交通运输领域是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领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是交通运输大省,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深化法治交通建设,不断提升行政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是建设交通强省的必要要求。

会议就下一步协同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司法水平达成共识。四方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会商指导机制、法治共建机制,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执法、复议、审判、检察标准统一,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主要通报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和行政复议工作部署、典型案例,相关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纠错情况,以及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通报重大工作部署、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管理中亟待统一认识和裁量标准的新问题

建立会商指导机制。《意见》明确,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研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强问题整改,从源头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建立法治共建机制。《意见》从加强源头治理、促进严格执法、加强培训指导三个方面,明确了四方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协作机制。

会议还发布了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据《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