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0 期 / 第6版:科普法制
陈学佳: 群众安全的“探雷仪”

    黝黑的皮肤,敦实的身材,淡淡的笑容。这是82,记者初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学佳时的印象。

    作为一名“80后”民警,陈学佳从事了10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他用热忱和担当,充当着全县群众安全的“探雷仪”,守护着一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群众安全

所有付出都值得

    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销毁收缴的烟花爆竹、雷管、炸药、炮弹等,危险系数极大,从事此项工作,就意味着要与危险常“相伴”。然而,潜在的危险并未让陈学佳停下为人民服务的脚步。

    多年来,他组织和参与销毁涉爆物品18次,销毁废旧炸药8.9吨、雷管1.6万余发、各类炮弹17枚,销毁收缴烟花爆竹1.3万余件。同时,他还积极向局里报告,申请购买了目前该县唯一的一台排爆仪器,用于全县各种重要活动的排爆工作。截至目前,该县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安全爆炸事故。

   “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稳,更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我的工作虽然常常面临危急情形,但是只要能保障群众安全,我的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陈学佳说。

创新管理方法

减少事故发生率

    在日常工作中,陈学佳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敢于创新、勇于创新。

    曾经,仁寿县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多达100余家,而且分布复杂,民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中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加之涉爆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自身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极易发生涉爆安全事故,管理难度极大。

    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陈学佳率先创新管理方法,在涉爆企业建立了民爆管理办公室,由企业派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企业主体责任出发,将原来的“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管理”,不仅将责任落实到人,而且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该县涉爆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截至目前,该县涉爆企业共6家,且全部通过公安部验收合格。

肩负安全责任

多次立功受奖

    2013年,为排查全县民爆物品安全隐患,临近新婚的陈学佳接到任务后,毫不犹豫地奔向前线开展工作。他顾不上陪伴家人,驱车在山里穿行,认真检查全县所有的民爆单位库房,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由于陈学佳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他先后被评为“全县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仁寿县公安局先进个人”,并先后受到市公安局嘉奖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提及民爆物品工作大家都知道是非常危险的行业,所以陈学佳每次出任务时都细之又细,提前做好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如今,肩负着民爆物品安全的责任,陈学佳时刻都和同事们坚守在岗位一线,默默守护着一方平安。

   (杨超林 黄俊铭 郑丽霞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