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伶百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违规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一案,已于2022年7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双综(教育)罚字[2022]第2号},但你在本机关决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关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催告你履行如下第 1 项行政决定: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469562元人民币和加处罚款1469562元人民币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分行,账号: 4402249029
010001891。
2.你(单位)经本机关催告后逾期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如下强制执行方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双综(教育)催告字[2023] 第01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22号
联系人:罗鸿译
电话:028-60372396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