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6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四川百伶百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违规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一案,已于2022720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双综(教育)罚字[2022]2},但你在本机关决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关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现催告你履行如下第 1 项行政决定: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469562元人民币和加处罚款1469562元人民币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分行,账号: 4402249029

010001891

2.你(单位)经本机关催告后逾期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如下强制执行方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双综(教育)催告字[2023] 01}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22号  

联系人:罗鸿译

电话:028-60372396

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