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破获一起淫秽色情案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破获一起淫秽色情案,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21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温某某在浙江省湖州市务工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工友金某(另案处理)介绍,通过手机下载注册了“雏鸟短视频”APP软件,将在网上下载的27条涉及未成年人淫秽视频上传到其账号上,供他人付费观看,从中获利。案发后,温某某如实供述了本案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达10个以上,侵犯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梁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