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0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长宁县全面开展禁渔工作

本报讯 2月28日,笔者从宜宾市长宁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保护长宁各水域生态,促进渔业持续发展,3月1日至6月30日,长宁县所有天然水域将实行全面禁渔。

据悉,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挖沙采石等活动。春季禁渔期外,仍禁止生产性捕捞,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娱乐性垂钓。长宁河(古河大桥上游)、白庙河、碧玉溪、红桥河、后江河、马儿滩河、梅硐河、绵溪河,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渔业禁捕。

“维护水域生态健康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人如有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惩处。”长宁县渔政部门负责人表示,长宁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已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如遇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可立即举报。禁渔期内,渔政部门将加强对内陆河道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管理,针对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宋成均 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