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近日,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对现阶段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存在千篇一律、落实不到位、实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各单位在下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中要做到“四性”。一是突出广泛性。集群众的智慧,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讨论通过。二是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内容上不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三是体现针对性。明确“什么不可为”“为后怎么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四是注重操作性。内容简洁易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
据了解,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船山区民政局将在永兴镇、复桥镇、河沙镇、桂花镇、唐家乡、介福路街道办事处选取6个村、1个社区作为试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张烈 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