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收款方式帮助贩毒分子掩饰、隐瞒毒资来源和性质的案件。该案是彭山区首例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的“反洗钱”案件,10余名银行工作人员参加庭审。
据了解,2021年10月,被告人陈某明知饶某在贩卖毒品,为帮助其掩饰犯罪所得来源,先后用自己的微信帮助饶某收取毒资共计2300元,再将毒资以转账的方式还给饶某。彭山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通过案件公开审理和旁听观摩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普法宣传。现场,庭审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随意将收款码、银行卡等借给他人使用,切莫因贪图私利或碍于亲情、人情等沦为他人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张书恒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