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员工遭遇欠薪怎么办?

我们4人是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曾是个体工商户李某的员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李某亏损严重,欠下巨额债务,并一直拖欠我们4人的工资。虽然李某给了我们一份工资欠条,但现在他却不知所踪。请问遭遇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样追回欠薪?肖萍萍等4人

释法:

你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

一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支付欠薪。《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即只要无法通过直接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代收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法院便可以通过发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且只要时隔30日公告期届满,不管李某是否知悉,均视为送达,不管李某是否前来参与开庭,法院均可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你们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你们的申请,采取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其他财产的形式,或拍卖李某的房屋或财产的方式来清偿欠薪。二是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李某的财产中支付款项。《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分别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鉴于你们是李某的债权人,决定了属于“利害关系人”之列,具有申请宣告李某失踪的权利,而李某的财产代管人,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则具有从李某财产中向你们支付欠薪的义务。(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