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民工张某辉在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帮助下,拿到3万余元工资后激动地说:“感谢南江法院,感谢人民法官,帮我收回了拖欠近4年的劳务工资!”
据了解,2016年下半年,张某辉在南江县某项目工地从事混凝土喷浆施工及带班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负责人与张某辉进行了工资结算,对余下的43800元工资向张某辉出具了欠条。后经多次索要,劳务公司仅支付了张某辉5000元,对余下工资一直未支付。
张某辉称,为追收余下工资,自己从2017年下半年起一直为此奔波,但始终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今年7月7日,张某辉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劳务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南江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与南江县司法局进行对接,建议司法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诉讼。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鉴于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及当事人实际情况等因素,南江县人民法院为张某辉开通了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法律允许的最短时间内组织双方就此案进行开庭审理。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中及庭后三次调解,向双方进行明理释法,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劳务公司当庭支付了下欠原告张某辉的劳务工资。(本报通讯员 肖定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