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0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广安区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本报讯 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

经查实:李某某等6人于2012年起先后从业于广安某融资理财公司,在该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情况下,却以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宣传各项投资项目为经营内容,吸收公众资金,随后将吸收来的资金以该公司员工为放款代表的名义借给需要用钱的中小企业或私人,同时收取管理费(利息)。据查,该公司累计向4900余名社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62亿元,除已归还的2.58亿元外,尚有1.04亿元未归还。

李某某等6人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李某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