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支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法治四川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到2022年,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体系,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形成制度完备、结构合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作用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全省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或居民楼栋“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什么是“法律明白人”?
《实施办法》提出,所称“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坚定法治信仰,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较好法治素养,受群众信赖,能够主动参与法治实践并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
要成为“法律明白人”必须满足五大基本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认真学习并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治素养,无违法违纪情况;三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倡导社会新风尚;四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五是为人正直,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威信,受群众信赖支持,能主动带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明白人”要做些啥?
据悉,“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自觉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知识,带头宣传执行党内法规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参加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二及时反映本地社情民意,发现重大隐患、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四主动收集群众法治需求,指明寻求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治意识;五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六适合本地“法律明白人”承担的其他职责。
“法律明白人”如何遴选?
据了解,我省“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进行遴选。
凡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居)民,均可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个人自荐。村(社区)“两委”对自荐、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属地司法所在收到初选对象名单后将进行审核,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形成“法律明白人”候选人名单。县(市、区)司法局牵头将对“法律明白人”候选人开展培训并组织上岗考核。通过考核的,确定为“法律明白人”。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明白人”集中系统辅导每人每年不少于10课时。网络自主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20小时。现场观摩教学、法治实践培训每人每年至少分别参加1次。同时还要求,建立“法律明白人”档案库,通过强化“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正向激励和动态调整,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