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3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52月,原告亲属汪某因腹痛入住南江县某医院治疗,经初步诊断为腹痛、高脂血症以及2型糖尿病。然而,次日上午汪某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失,遂向南江县医疗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家属遂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选择开庭判决,而是深入分析案件症结,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耐心倾听家属诉求,安抚其情绪。待家属情绪平稳后,再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划分。

面对医院方,承办法官客观指出其诊疗过错及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问题;面对家属,承办法官则从诉讼风险、时间成本等角度劝导其理性维权。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向家属支付了相应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表示:医疗纠纷专业性强、矛盾易激化,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对立。调解既能保障当事人权益,又能促进社会和谐。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注重情、理、法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