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改革,减幅、成效、平稳均超出预期,实现了村规模调大、布局调优、实力调强、服务调好、队伍调活、机制调新的预期目标。”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待明年上半年凉山州11个贫困县改革完成后,全省预计减少建制村1.9万个左右,减幅41.6%。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改革前我省村级建制总数5.3万,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建制村4.54万,居全国第四位,建制村设置呈现出“数量多、人口少、选人难、投入大、实力弱、形态乱”等特征。省委、省政府勇于直面和解决问题,将属于县级事权的村级建制调整,作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延续和深化,这是近年来我省部署开展的涉及最广泛、群众最关注、影响最深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之一。
今年2月,我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从目标确定、政策体系、实施步骤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各地将改革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实施,精心谋划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最大程度汇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格局。
在调整改革中,我省把群众参与、群众认可作为检验改革的重要标尺,妥善回应各方利益关切,确保改革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一是突出顺向调整。坚持城郊的往城边并、集镇边的往集镇并、山上的往山下并、沟里的往沟外并、公共服务配套差的往配套好的并、有洪涝地灾隐患的往相对安全的地方并,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半径,推进村落村庄的顺向优化。二是维护群众利益。改革鲜明突出“建制调整”,做到农民土地权属不变、生产生活格局不变、经济利益关系不变,特别是不改变农民居住和生活形态;对合并村资产债务和集体经济差距较大的,采取“旧账分开、新账统一”或“独立核算、分步整合”的方式,实现平稳衔接。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在拟制调整方案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科学民主决策,在兼顾各方面诉求基础上,求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四是妥善安置干部。按照“留任一批、离任一批、调整一批、支持创业一批”的原则分类安置村干部,对改革中正常离任的村干部设置过渡期,适当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
此轮改革在更大范围内统筹生产力布局,全省有“七合一”村1个、“六合一”村4个、“五合一”村13个、“四合一”村187个、“三合一”村2470个,让分散在原建制村的产业实现串点为线、连线成片,整合了资源要素、盘活了闲置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带动了群众增收。(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