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大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三个主动”工作法,推动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该院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恢复被硬化耕地约34780平方米,清理固废40余吨;开展舌尖上的专项行动,对外卖平台证照不全的3户商家强制下线,打击销售不合格药品商家6家、不合格保健品商家1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主动汇报 形成保护合力的双赢
“公益诉讼的目标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受侵害,如何实现该项工作的双赢,就要牢固树立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监督理念,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东坡区检察院检察长牟敏告诉记者,要想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最根本的是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2018年11月16日,东坡区委、区政府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意见》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高位推进,要求行政机关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多方位保护公益的大格局。
主动借力 确保监督过程的多赢
该院副检察长王世维告诉记者,“我院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展‘检察+’的模式,借助外力,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提升办理公益诉讼专业案件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创新建立“检察+公安+环保”模式,借助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平台,确立了重大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移送督办等衔接机制,凝聚共识,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辖区内3家违排企业进行有效整改,保护被污染、破坏土地15666平方米。目前,这种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已经在全区行政机关推广。
“现在我们办理重大案件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从另一个角度讲监督也是帮助,检察机关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可以有效避免执法误区。”一位在该项机制受益的行政机关办案负责人如是说。
在内外兼顾,借助“外脑”的同时,该院在内部也形成了公益诉讼全院一盘棋的格局,注重检察机关刑事、民行、控申、公益诉讼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有效解决线索发现难的问题。
主动出击 实现办案效果的共赢
增强公益保护的监督刚性以及教育、警示、指引和惩戒功能,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才能促进公益诉讼的稳步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受益。
“检察机关要改变‘坐堂办案’的工作思维,走出去才能实现办案效果的共赢。”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贺志勇告诉记者,从被动到主动,强化诉前监督、沟通、跟进,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100%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实现了未诉先胜和检察监督效能最大化,成为东坡区检察院特色“招牌”。
据介绍,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前,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通过现场走访、调阅卷宗、委托鉴定等形式,全方位收集证据。发出检察建议后,全程跟进监督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共同抓好整改落实成效。如办理非法硬化耕地监督类案时,国土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启动全面清退工作。针对清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该院多次与行政部门深入研究办法,提供法律帮助,在较短时间内督促国土部门清退被硬化耕地34780平方米,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马昕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