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3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近日,彭山区公安分局将全区首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破坏水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长期驾驶改装后的电动船在彭山区观音镇境内岷江河内非法电鱼,平均每年非法捕捞河鱼500余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联合区农牧局采取以案释法方式,对岷江河沿岸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资源,严禁一切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张怀安赵建春本报记者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