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1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金奖补
四川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12条”出炉

本报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工作部署,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12条优惠政策。

《措施》明确,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全省区域产业布局引导目录的省级重点产业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软件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补。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综合奖补。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符合国家绿色化技术改造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实施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支持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对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或服务,且该产品或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研发项目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省内首版次工业软件示范应用项目,且项目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补。

在支持产业成链集群发展方面,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市(州)给予2000万元奖补,用于集群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对招引或新建支撑集群发展项目的龙头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招引或新建的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支持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创新成果在川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支持项目承载平台建设。对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资金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对新认定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5+1”重点特色园区、院士(专家)产业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用于园区重点项目建设。

《措施》强调,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及以上制造业项目可申请在3~5年内就近预留一定空间的工业用地。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省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其他省重点产业项目所需计划指标由市(州)、县(市、区)重点保障,土地计划指标不足的,年底可在省域范围内调剂。

《措施》还在畅通项目融资渠道、统筹项目要素保障、支持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实行项目投资工作激励等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本报记者 肖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