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6 期 / 第6版:法制农村
旺苍县:为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上半年,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持续开展涉林领域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督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当事人补植苗木1万余株100余亩……

党建引领

守护绿水青山

多年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红色引擎,创新探索建立了“红城党建”“5124”工作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事业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为旺苍绿水青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5’是指侧重5个方面发力,肩负党建主责主业;‘1’是开展红色文化建设,为党建注入活力;‘2’是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彰党建业务融合;‘4’是针对4个不同支部,构党建特型组织。”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说,通过建立“5124”党建模式,实践“四大机制”,运用“三大行动”和“二大法宝”,实现“一大攻略”,保护、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守护绿色家园。

作为资源大县和工业大县,旺苍县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导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呈逐年增长态势。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迫在眉睫!近年来,县检察院通过“绿剑”“啄木鸟”“绿盾”三大行动,严打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各类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生态司法、生态执法在推进旺苍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该院进一步加强衔接联动,积极责令、督促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生态补偿责任。

近年来,旺苍县检察院还设立了全国基层检察院首个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先后立案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受贿案77人、行贿案11人、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22人、滥用职权案11人、玩忽职守案88人,实现了打击生态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双提升。

生态扶贫

复绿扶贫两不误

“谢谢检察官,不仅守住了家乡的绿水青山,还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今年我们村脱贫攻坚的底气更足了!”今年34日,植树节前夕,旺苍县黄洋镇金安村党支部书记曾强看着眼前这片绿油油的藤椒苗,喜上眉梢,激动地拉着检察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201612月至201710月,旺苍县湘板河建耀青石厂为扩大开采面积,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厂负责人徐某擅自雇请爆破公司越界作业,进行非法开采,造成金安村集体林地大面积损毁。经旺苍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旺苍县湘板河建耀青石厂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33.864亩,并造成地表植被全部毁坏。

20181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旺苍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林业部门在检察机关监督下,主动作为责令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并提供技术支持。徐某通过异地还林的方式在金安村湘板河七社荒地上补种藤椒3500余株、修复林地30余亩。同时,经徐某同意,藤椒林于3年产生经济效益后,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无偿交给金安村作为集体经济项目,推动该村39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据了解,自2017年绿色扶贫机制建立以来,旺苍县检察院多次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积极开展生态违法犯罪植被修复情况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行为人补种经济林木5000余株,恢复林地52亩,惠及精准贫困户44户,实现了扶贫攻坚与打击生态违法、补植复绿三者之间的互促共赢。

近年来,该院还联合林业、财政、扶贫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保护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助力绿色扶贫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专项资金,一举将全县35个乡镇36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努力探索出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为一体的旺苍生态扶贫新模式。

目前,全县基层生态护林员人数由362人增至921人,护林补贴资金从年人均4000元涨至4800元,并覆盖了全县100%的贫困村和57.67%的非贫困村,生态扶贫逐渐成为一项涵盖范围更广、惠及群众更多、保障制度完善、监管体系齐备的长效民生工程。

(周俊 唐福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