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1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主动履行首期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20113月,岳某因购车需要向王某借款8万元,因长期未能收回欠款,王某于今年将岳某诉至南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本息共计26万余元。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利息计算标准存在较大争议,遂结合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法定利率标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履行情况,多次与岳某沟通疏导。今年9月,岳某主动联系南江县人民法院,表示愿意诚信履约。他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当场向王某支付首期款项2万元。王某出具收条时特别表示,感谢南江县人民法院的全程督促,相信后续款项也能按时履行。

下一步,南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李旭东)